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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98%都是低毒或微毒。”5月29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植物生长调节剂发展与应用交流会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测室主任张文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存在的一些偏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植物生长调节剂不断闯入公众视野,膨大剂、增甜剂等超标使用的现象被相继披露,令普通市民闻之色变。北京农业科学院研究员贾春虹认为,导致这一尴尬的原因,除了部分外行媒体的过度炒作之外,行业本身也应该自省。 贾春虹说,目前农户在使用调节剂的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比如不注意时期,剂量浓度不合适,混用不合理等,部分农户甚至以调节剂代替肥料,导致养分不足,植株早衰,影响了产量与品质,乃至产生残留。 “其实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农药、肥料都不一样,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介绍,调节剂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优点:一是使用针对性强,对作物具有促进和抑制作用;二是应用面广,目前广泛用于粮食、棉花、果树、蔬菜等各种作物;三是使用量少,大部分一季只需按规定时间喷用一次。 张文君说,植物生长调节剂最大的优点在于安全性强。他介绍,截至今年5月,在农业部登记的463个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产品中,环境友好剂型(包括水剂、可溶性粉剂、可湿性粉剂)占2/3,低毒或微毒制剂产品更是占98%,与杀虫剂、除草剂等其他农药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毒性要小得多。 但一些厂家对技术要求不严,导致了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良莠不齐。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昌绪说,不少厂家随意添加成分,对农户的技术指导也不到位,“部分调节剂一般一季作物按照规定时间只需喷一次,但一些厂家为了推广产品,告诉农户要像叶面肥一样三五天打一次,造成产品滥用乃至残留。” 同时,目前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还面临品种老化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系副教授谭伟明指出,销量靠前的35个登记品种均为上世纪90年代前所研发,但仿制产品较多,自主创制品种较少,“目前存在的企业研发相对薄弱,知识产权保护差,仿冒代价太低等问题,都制约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发展。” 不少与会厂家表示,要解决行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规范管理,从产品登记上严格把关,并且对农户加强培训,指导他们正确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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