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网>商情
入网

萍乡黑心菊学名

2017/12/10 02:19:45

来源:金农网用户中心

联系电话:18360083777 刘经理 QQ:2470190288


生态花海**公司 常年提供花卉 草花种子:多类型野花组合、凤仙花、薰衣草、康乃馨、高雪轮、百日草、
千日红、紫罗兰、黑心菊、小丽花、波斯菊、大丽花、二月兰、虞美人、野菊花、格桑花、麦仙翁、美女樱、硫化菊、三色堇、
鲁冰花、醉蝶花、天人菊、
马兰花、勿忘我、银边翠、五色菊、美国石竹、红色蓖麻、锦葵、薄荷、夜来香等,欢迎前来咨询购种!







以上信息由刘法祥自行发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金农网”看到的,谢谢!

联系方式

人:
刘先生(男)
联系电话:
18360083777
手机号码:
18360083777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2470190288@qq.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沭阳县

金农网农业百科


  
  《种子法》第15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第16 条规定:通过国家 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 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 的生态区域推广;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 态区的地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种子法》第17 条还进一步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并在第 64 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 品种审定过程中的品种试验必须在农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组 织下,在规定的生态类型区、选定的试验点进行,并有试验 面积限制;试验品种也不得在非试验区域的柜台上公开销售。
  对此类问题,农业部曾作过明确答复:“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 条第2 款的规定,示范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一 种形式,种子示范是种子推广的一个环节。以‘示范用种’ 的名义销售种子的,应当认定为经营、推广行为”。可见,示范应当是在品种审定后、大面积推广前的一种活动,并非当事人所认为的属审定前的一种试验活动。
  在市场上公开大量销售未经审定并发布公告的主要农 作物品种并公开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显然违反种子法的规 定,应当受到处罚。

信息说明

类型:
供应信息
编码:
1945721847.shtml
标题:
萍乡黑心菊学名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