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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随着农药使用范围的扩大,使用时间的延长,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为了人类又一个不可忽视的农业生态污染源。农药包装物包括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几十种包装物,其中有些材料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能降解。此外,废弃的农药包装物上残留的不同毒性级别的农药本身也是潜在的危害。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地纷纷开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管理和处理这些特殊的人造垃圾并获得了很好的成效。而中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尚存在制度模糊、前后脱节等问题。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 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来自于两个方面: 1.包装物自身对环境的危害 包装物以玻璃、塑料等材质为主,这些材料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散落于田间、道路、水体等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影响植物根系的生长扩展,阻碍植株对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导致田间作物减产;在耕作土壤中影响农机具的作业质量,进入水体造成沟渠堵塞;破碎的玻璃瓶还可能对田间耕作的人畜造成直接伤害。 2.包装物内残留的农药毒性危害 残留农药随包装物随机移动,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 农药废弃包装物对食品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公共安全存在隐患。在大力消除餐桌污染,提倡食品安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今天,人类在享受化学农药给植物保护带来巨大成果的同时,必须规避其废弃包装物导致的污染。 三、世界各国对农药包装物的管理 国外对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有立法强制执行,如巴西、匈牙利等国;有行业倡导执行,如加拿大、美国;有行业倡导与国家监管并行,如比利时、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等。 1.巴西 巴西国家农药工业协会(ANDEF)自1993年就开始倡导并组织对农药包装物的管理,2001年,非营利性的国家空容器处理研究所(inpEV)成立,根据巴西《9.974/00法案》的要求,inpEV于1994年开始运作,联合了巴西99%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和种植户共同致力于该国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并向他们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inpEV近几年累计投资了2.2亿元巴西币(1元巴西币约合3.94元人民币),在作物主栽区域建立了399个接收站,2008年全年回收空农药容器24 400t。巴西的农药包装物回收是立法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农药种植者(农药使用者)必须将包装物清洗干净后送到接收站;农药经销商负责检查核对种植者的移交凭证和购买发票,并负责建设、管理接收站;生产厂家协同经销商、政府共同对农药消费者进行技能培训,所出产农药标签必须注明空容器的处理方法,并提供回收站的空容器转运、回收等处理服务。所回收材料再造后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卫生、汽车等行业,研究显示,从2002年开始,7年间巴西空农药容器回收利用给环境减少了163 000t的CO2排放量或等同于减少了816 000棵树木的砍伐,生态效益明显。 2.加拿大 加拿大农药生产企业提供的农药绝大部分使用10L塑料瓶灌装,并按每个包装袋0.54加元(1元加元约合6.4元人民币)向国家缴纳回收处置费。加拿大作物保护协会领导的农药工业协会制定了该国农药容器回收的Steward-shipfirst项目,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对项目进行资金补贴。该项目在加拿大设置了1 250个收集站,种植者将空农药容器清洗干净后上交,塑料瓶由处理商集中后切碎处理,粒状塑料用于制造高速路栏杆或能量利用。联邦政府要求农药标签标明空容器是可回收的,必须送至收集站。目前,加拿大农药生产企业自行回收了将近70%流入市场的农药容器,每年投入大约400万加元。 3.比利时 比利时是世界上农药包装物回收比例最高的国家,2004年回收率达到92.0%。该国集中在每年的9~11月喷药期过后由Phytofar—Recover公司承包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并对回收物按金属罐、纸、纸板等类型分类收集。注册收集时将回收的包装物分成危险、非危险两大类垃圾,并监督相应的授权公司将回收材料循环利用或焚烧进行能量回收。 4.德国 德国作物保护协会于1996年成立了专业处置农药容器的非官方机构——PAMIRA,在全国从事废弃农药容器的回收工作,要求使用者将空瓶清洗干净后返回回收中心,清洗彻底的方可免费回收,如不合格则要求重新清洗或付费回收。PAMIRA公司将收回品压碎,运输到相关机构,用水泥窑处理或将塑料转化为乙醇,2005年德国的农药包装物回收率为65.0%。 澳大利亚、巴西等国是将回收塑料包装物直接再利用。总之,成功的回收计划必须符合当地政府、企业和种植者等各方的利益,各国的回收体系不一。美洲、澳大利亚、西欧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种植者清洗彻底后分类回收,进行物质或能量再利用。填埋或焚烧处理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和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等地方是非法的;而亚洲和非洲国家对回收品普遍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四、中国对农药包装物的处理 中国是农药使用大国,2007年农药原药消费量130万t,按1t原药产生2t制剂计算,中国一年就需容量为250ml的包装物104亿个之多。 近几年中国也开始尝试着各种方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管理,但这些方案或只在局部地区试行或缺少相关操作细则,使中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至今仍没有具体推广实施。 上海市在崇明县多年探索实施《崇明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在年回收230t废弃物的基础上,于2009年出台了《上海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各行政村指定专人收集、乡镇布点回收、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负责转运和集中处理。通过组织保障、资金落实、考核机制等措施,建立了包装物有偿回收和委托专业公司集中处置的制度。北京通州区于2009年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通过有偿置换,三个示范点在半年内回收32.6万个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地改善了当地农村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药生产销售单位、使用者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防治责任,国家鼓励扶持社会企业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废弃物处理工作,对包装物进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但由于当前中国农药使用主体(农户)经营分散,农户环保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缺乏可执行方案,政策、财政扶持不足,导致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尚无实质性进展,除上海、北京通州区之外,目前中国其他地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尚未采取有效措施。绝大部分农药包装物在种植者使用后被随意丢弃于田间地头,成为生态系统中的有害物质;部分包装物甚至被用作家庭容器,直接威胁人畜安全。 五、对当前国内农包装物处理的建议 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对保护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笔者建议各地政府参考上海经验,出台《办法》、《条例》,农业部门领导执行,财政补贴,行政村专人收集。或是参考国外方案,各部门明确分工,建立回收押金制度,杜绝污染,保护环境。 1.政府部门 国家和各地政府立法保障农药包装物回收,对农药生产企业征收包装押金(消费者承担,通过回收补贴返回);财政部门对回收进行资金补贴,保障回收工作的有效运转;各级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种植者的回收工作考核,并发放回收补贴或押金。同时委托相关资质公司统一对集中的包装物进行处理,按处置量和处置效果发放处置费用。环保部门对回收处理各环节进行监管,多部门联合,共同培育回收体系。 2.种植者 负责对空包装物清洗,分类、暂存,向回收中心提交空包装物并保存回收凭证(用于领取回收补贴)。 3.经销商 对种植者培训指导,每个乡(镇)的经销商共同建设并管理当地的回收站;对农户交回包装物检查、登记造册并发放回收凭证,结合销售台账对农户上交包装物数量进行核销。 4.农药生产企业 参与对种植者的培训指导,合理开发大包装规格减少包装物使用量;负责经销商所收集农药包装物的运输并按一定区域集中。 5.专业处置公司 根据委托合同对农药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分类处理,对回收物进行材料回收或能量利用。
一、前 言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随着农药使用范围的扩大,使用时间的延长,农药包装废弃物成为了人类又一个不可忽视的农业生态污染源。农药包装物包括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几十种包装物,其中有些材料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能降解。此外,废弃的农药包装物上残留的不同毒性级别的农药本身也是潜在的危害。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地纷纷开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管理和处理这些特殊的人造垃圾并获得了很好的成效。而中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尚存在制度模糊、前后脱节等问题。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
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来自于两个方面:
1.包装物自身对环境的危害
包装物以玻璃、塑料等材质为主,这些材料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散落于田间、道路、水体等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影响植物根系的生长扩展,阻碍植株对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导致田间作物减产;在耕作土壤中影响农机具的作业质量,进入水体造成沟渠堵塞;破碎的玻璃瓶还可能对田间耕作的人畜造成直接伤害。
2.包装物内残留的农药毒性危害
残留农药随包装物随机移动,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
农药废弃包装物对食品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公共安全存在隐患。在大力消除餐桌污染,提倡食品安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今天,人类在享受化学农药给植物保护带来巨大成果的同时,必须规避其废弃包装物导致的污染。
三、世界各国对农药包装物的管理
国外对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有立法强制执行,如巴西、匈牙利等国;有行业倡导执行,如加拿大、美国;有行业倡导与国家监管并行,如比利时、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等。
1.巴西
巴西国家农药工业协会(ANDEF)自1993年就开始倡导并组织对农药包装物的管理,2001年,非营利性的国家空容器处理研究所(inpEV)成立,根据巴西《9.974/00法案》的要求,inpEV于1994年开始运作,联合了巴西99%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和种植户共同致力于该国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并向他们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inpEV近几年累计投资了2.2亿元巴西币(1元巴西币约合3.94元人民币),在作物主栽区域建立了399个接收站,2008年全年回收空农药容器24 400t。巴西的农药包装物回收是立法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农药种植者(农药使用者)必须将包装物清洗干净后送到接收站;农药经销商负责检查核对种植者的移交凭证和购买发票,并负责建设、管理接收站;生产厂家协同经销商、政府共同对农药消费者进行技能培训,所出产农药标签必须注明空容器的处理方法,并提供回收站的空容器转运、回收等处理服务。所回收材料再造后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卫生、汽车等行业,研究显示,从2002年开始,7年间巴西空农药容器回收利用给环境减少了163 000t的CO2排放量或等同于减少了816 000棵树木的砍伐,生态效益明显。
2.加拿大
加拿大农药生产企业提供的农药绝大部分使用10L塑料瓶灌装,并按每个包装袋0.54加元(1元加元约合6.4元人民币)向国家缴纳回收处置费。加拿大作物保护协会领导的农药工业协会制定了该国农药容器回收的Steward-shipfirst项目,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对项目进行资金补贴。该项目在加拿大设置了1 250个收集站,种植者将空农药容器清洗干净后上交,塑料瓶由处理商集中后切碎处理,粒状塑料用于制造高速路栏杆或能量利用。联邦政府要求农药标签标明空容器是可回收的,必须送至收集站。目前,加拿大农药生产企业自行回收了将近70%流入市场的农药容器,每年投入大约400万加元。
3.比利时
比利时是世界上农药包装物回收比例最高的国家,2004年回收率达到92.0%。该国集中在每年的9~11月喷药期过后由Phytofar—Recover公司承包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并对回收物按金属罐、纸、纸板等类型分类收集。注册收集时将回收的包装物分成危险、非危险两大类垃圾,并监督相应的授权公司将回收材料循环利用或焚烧进行能量回收。
4.德国
德国作物保护协会于1996年成立了专业处置农药容器的非官方机构——PAMIRA,在全国从事废弃农药容器的回收工作,要求使用者将空瓶清洗干净后返回回收中心,清洗彻底的方可免费回收,如不合格则要求重新清洗或付费回收。PAMIRA公司将收回品压碎,运输到相关机构,用水泥窑处理或将塑料转化为乙醇,2005年德国的农药包装物回收率为65.0%。
澳大利亚、巴西等国是将回收塑料包装物直接再利用。总之,成功的回收计划必须符合当地政府、企业和种植者等各方的利益,各国的回收体系不一。美洲、澳大利亚、西欧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种植者清洗彻底后分类回收,进行物质或能量再利用。填埋或焚烧处理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和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等地方是非法的;而亚洲和非洲国家对回收品普遍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四、中国对农药包装物的处理
中国是农药使用大国,2007年农药原药消费量130万t,按1t原药产生2t制剂计算,中国一年就需容量为250ml的包装物104亿个之多。
近几年中国也开始尝试着各种方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管理,但这些方案或只在局部地区试行或缺少相关操作细则,使中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至今仍没有具体推广实施。
上海市在崇明县多年探索实施《崇明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在年回收230t废弃物的基础上,于2009年出台了《上海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各行政村指定专人收集、乡镇布点回收、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负责转运和集中处理。通过组织保障、资金落实、考核机制等措施,建立了包装物有偿回收和委托专业公司集中处置的制度。北京通州区于2009年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通过有偿置换,三个示范点在半年内回收32.6万个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地改善了当地农村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药生产销售单位、使用者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防治责任,国家鼓励扶持社会企业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废弃物处理工作,对包装物进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但由于当前中国农药使用主体(农户)经营分散,农户环保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缺乏可执行方案,政策、财政扶持不足,导致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尚无实质性进展,除上海、北京通州区之外,目前中国其他地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尚未采取有效措施。绝大部分农药包装物在种植者使用后被随意丢弃于田间地头,成为生态系统中的有害物质;部分包装物甚至被用作家庭容器,直接威胁人畜安全。
五、对当前国内农包装物处理的建议
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对保护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笔者建议各地政府参考上海经验,出台《办法》、《条例》,农业部门领导执行,财政补贴,行政村专人收集。或是参考国外方案,各部门明确分工,建立回收押金制度,杜绝污染,保护环境。
1.政府部门
国家和各地政府立法保障农药包装物回收,对农药生产企业征收包装押金(消费者承担,通过回收补贴返回);财政部门对回收进行资金补贴,保障回收工作的有效运转;各级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种植者的回收工作考核,并发放回收补贴或押金。同时委托相关资质公司统一对集中的包装物进行处理,按处置量和处置效果发放处置费用。环保部门对回收处理各环节进行监管,多部门联合,共同培育回收体系。
2.种植者
负责对空包装物清洗,分类、暂存,向回收中心提交空包装物并保存回收凭证(用于领取回收补贴)。
3.经销商
对种植者培训指导,每个乡(镇)的经销商共同建设并管理当地的回收站;对农户交回包装物检查、登记造册并发放回收凭证,结合销售台账对农户上交包装物数量进行核销。
4.农药生产企业
参与对种植者的培训指导,合理开发大包装规格减少包装物使用量;负责经销商所收集农药包装物的运输并按一定区域集中。
5.专业处置公司
根据委托合同对农药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分类处理,对回收物进行材料回收或能量利用。
以上信息由刘利国自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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