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园林行业对除草剂的使用,在其为生产稳定发展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所暴露出来的药害事故问题常常发生。据统计,在国内外诸多除草剂生主厂家,有 2/3以上有过药害事故。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对多种除草剂使用研究之心得,就如何防止除草剂发生药害,如何补救、如何正确规避除草剂药害,涂鸦成文,希望能对生产者、经营者在推广除草剂过程中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除草剂发生药害的人为因素
(1)选用除草剂不当,用药不对路。部分使用者对除草剂性能不了解,盲目滥用造成药害。
(2)作业方法不当。没按说明书要求操作。如使用除草剂后(封闭型),人为破坏药层,不仅失去除草药效,且易造成药害,如扑草净药土接触植物根系造成药害。
(3)用药方法不当。使除草剂沾到种子上造成药害,或大风天喷药,造成雾滴飘移至敏感植物上产生药害如易挥发除草剂2.4—D、二甲四氯在风天使用,造成阔叶植物受害。
(4)保管不当,导致标签脱落或被腐蚀,错用为杀虫剂或杀菌剂或没按说明使用,造成药害。
(5)用药量不当。没按规定用量施用,用药量过大或施药不均匀造成药害,多数用户片面追求防治效果,盲目增加除草剂的用量,超过推荐用量,从而产生药害。
(6)用药时期不当。错过最佳用药期,使除草剂与草坪草敏感期吻合,造成药害。
(7)施药时间不当。高温、强烈阳光照射、空气干燥、雨天或露水未干时施药,引起药害。如低温使用扑草净,高温使用2.4—D均易发生药害。
(8)施药间隔期不当。同一种草坪应用两种不同药剂,或施用同种具长效作用药剂,间隔期太近也能引起药害。如草坪草使用敌稗后不久,因使用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使草坪草丧失对敌稗的解毒能力,又如草坪草使用消禾后不久,见杂草未死,不了解消禾习性情况下重喷,超过了草坪草的解毒能力,就会出现药害。
(9)药剂混用不当。除草剂相混,或除草剂与其它杀虫剂、杀菌剂或肥料混用,本可以提高杀草效果,但如盲目混用,不但无增效作用,反而会使药效降低,出现药害。如三叶草苗后除草,拿捕净与杂草焚混用易产生药害。
(10)长期使用单一除草剂,残留农药在土壤中积累,易造成药害。
(11)器械使用不当。田间作业对喷药器械缺乏精确调试,喷嘴流量不匀及重叠喷洒,从而对植物产生药害。
(12)喷雾器清洗不净。如喷过二甲四氯或2.4—D的喷雾器,清洗不净,或没有及时清洗,再喷其他农药,易造成双子叶植物的药害。
二、除草剂发生药害的外界环境因素
(1)风向、风速引起的雾滴飘移,造成药害。
(2)温度(气温)。低温或高温时使用除草剂不当均易引起药害。低温寒流,植物受到冻害,降低抗性,易发生药害。高温使植物呼吸作用加强,对药剂的触杀与吸收作用加快,来不及降解而引起药害。
(3)湿度。除草剂在湿度大时效果好于干燥时的效果。如使用浓度上限就可能导致药害。
(4)土壤条件。粘土、壤土、沙土土质不同,酸碱度不同,除草剂在其中的稳定性也不同。如绿麦隆在盐碱地使用会发生药害。一些土壤处理剂在砂土中因雨水淋溶到土壤深层造成药害。土壤有机质含量过高,使用土壤处理剂也易造成药害。
(5)水分。水分对除草剂药效发挥有很大影响,大多数土壤处理剂必须有土壤湿润的条件才能发挥良好的药效。如过度积水,也易发生药害。
三、除草剂本身的因素
(1)药剂里有些规定的杂质超标,残留期过长,造成对后茬产生药害。如某些小厂生产的苯磺隆,甲磺隆含量超标,在草坪中使用后残留期达一年以上,导致下茬草坪草播种后出苗受影响。
(2)药剂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