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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农药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注意事项有如下规定: 一、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二、严格执行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三、对症下药 正确诊断蔬菜病虫害种类,选准对口农药,防止因误诊而错用农药,造成蔬菜上农药残留量增加,贻误防治适期。在选用农药时必须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四、科学用药 施药量越大、浓度越高,次数越多,两次施药间隔期越短,残留也相应越高。农户在施用农药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规定的用量、方法和次数施用,不得随意增加用药量和施用次数。 五、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 在采收前一定时间内停止使用化学农药,没有达到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不得采摘上市和流通,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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