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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本地土鸡苗什么行情

2018/02/15 11:09:41

来源:金农网用户中心

欢迎新老客户前来考察预定,鸡,鸭苗,鹅苗品种齐全,!品种的利用方面,主要应考虑产肉、产绒(毛)、产蛋等三大生产性能,但生产中更多见的是几个或多个品种的杂交后代。由于长期无序杂交,群体基因趋同,所以就不易产生新的优势,一旦市场需要某一方面的独特性能,将很难找到独特的群体。  
(二)企业与基地的联系不够紧密屠宰加工企业需要众多农户作为其加工原料的生产车间,基地(或农户)需要企业收购其产品,无论是公司加农户的组织形式,还是“订单”农业,以契约的形式,确定连带关系,均是为了密切和稳定企业与基地的关系。企业与基地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既要考虑企业的效益,又要充分重视养鹅户的利益。  
(三)集约化饲养程度不高从全国的情况看,养鹅的国情特色很浓,主要以农户分散饲养为主,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这也是落后和保守的表现。没有适度的饲养规模,饲养者不可能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没有规模化,也就不可能实现产品的规范化和批量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弱。  
(四)缺乏科学的饲养管理现有的养鹅方式科技含量较低,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不少农户还在沿用传统的养殖方式,生产水平与鹅业发展不相适应。饲养管理技术落后,除了利用当地的青草资源,加喂一些稻谷等补料,配合饲料应用少,鹅的肥育、规模化生产等技术没能得到推广。  
(五)鹅产品深加工能力不足并且落后缺乏联结基地和大户的龙头企业,产品的加工和流通滞后于生产的发展。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不少地方的产销还处于分散的自发阶段,缺乏有序的产销体系,从而制约了养鹅业的规模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出口创汇能力。虽然鹅产品加工业已有初步发展,但现在只是初步的白条鹅加工,挖掘的鹅产品附加值低,像鹅绒、鹅肥肝、生物药品提取等深加工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也就决定了目前养鹅的利润只是活鹅带来的原始利润,鹅的其他利润空间没有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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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农网农业百科


  

化肥、农药、激素是果品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和人们对安全食品的要求不断提高,生产者将化肥、农药、激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进行混合施用,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加收益,是今后发展的新趋势。农药混用都是按照扩大防治范围型,消除抗药性型,增加药效型而混用。但要掌握混用的药剂之间是否有增效、拮抗作用,盲目混用,则会失效,甚至造成危害。

一、混用原则

1、不破坏物理性状:混合后,能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保持原有的物理性状,以免出现乳化性、悬浮率降低、分层、絮结、沉淀、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粉剂不能与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混用。

2、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混合物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沉淀、水解、碱解、酸解、盐析或氧化还原反应等。

3、不发生减少毒性和残留活性:混合物不会对果树及产品产生毒害作用。农药混合后,要求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中等毒性农药与低毒或低残留的农药混用,可降低毒性或残留,减少果品中农药残留量。

4、使用方法尽可能一致: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效。

5、先小试再推广: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

二、肥肥混用

1、过磷酸钙、磷矿粉、骨粉及人畜粪尿等农家肥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由于土壤中的有机酸被中和,使难溶性磷肥更加难以溶解,降低磷的有效性,果树无法吸收利用。

2、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铵态氮肥混施,因为碱性肥料若与铵态氮肥如碳酸氢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混施,会增加氨挥发,降低肥效。

3、化学肥料不能与细菌性肥料混用,因为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若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混合施用,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细菌性肥料失效。

4、未腐熟的农家肥不能与硝酸铵混施。若与硝酸铵混施,未腐熟的农家肥在分解腐烂过程中氮素会丧失,否则二者氮素都会受损,降低肥效。

三、药药混用

1、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在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醋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等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2、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盐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因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3、微生物源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4、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

5、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药害,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

6、杀虫剂混剂有:甲敌粉、乙敌粉、辛敌乳油、抗蚜灵、复果等。

7、杀虫剂与杀菌剂混配、混用形式有:杀螟松加异稻瘟净、乐果多菌灵、甲胺磷异稻瘟净等,多数都是现用现配。

8、杀虫剂、杀菌剂与除草剂混用品种较少。

9、杀菌剂混剂品种较多,主要有拌种双、甲霜灵锰锌、多硫胶悬剂、退菌特等。

10、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品种较少。如亦霉素与矮壮素混用,赤霉素与萘乙酸混用等。

四、肥药混用

固体农药、化肥一般可直接混用,固液混合或液液混合则应先考虑混合后可能发生的变化。混合后,施用时间与施肥深度须考虑到肥效和药效的充分发挥。药、肥混合物作基肥施用时宜浅。肥料与农药混用后,由于施肥要求与农药的防病、治虫和灭草的要求常不能完全统一,因而目前以化肥为载体的农药主要是各种除草剂,杀虫剂较少,杀菌剂则更少。

1、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或过磷酸钙混合,以免产生氨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

2、碱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等不能与敌百虫、乐果、速灭威、甲胺磷、甲基托布津、井岗霉素、多菌灵、叶蝉散、杀虫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合使用,否则会降低药效。因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会易发生分解失效。

3、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合,因为化学化肥挥发性、腐蚀性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4、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例如砷酸钙、砷酸铝等若与钾盐、钠盐类化肥混合,则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化肥与除草剂混合最多,杀虫剂次之,而杀菌剂较少。

5、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特别是丰产素、喷施宝、叶面宝、微肥素混配,效果显著。如三十烷醇与尿素、磷酸二氢钾、钼酸铵、硼砂混施等。

五、激素与药、肥混用。混用前,将农用激素与农药或化肥放到同一个容器内制成混合溶液,如果没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发生,就混合使用 。

六、混合用水

配制、稀释化肥、农药及激素要使用清洁、中性的软水(指像江水、河水、湖水等淡水,含钙、镁离子较少,硬度在7.5度左右的水。),不会使农药与水发生化学变化,农药成份免遭破坏,保证农药的药效和防治效果,避免产生药害。如用硬水(是指像井水、咸水、海水等含有较多的钙、镁等离子的水,硬度在18 -20度。)稀释农药,水中的钙、镁离子可降低可湿性药剂的悬浮率,或与乳油中的乳化物合成钙、镁沉淀物,破坏乳油的乳化性能,会降低农药的防治效果,容易对农作物产生药害,还容易堵塞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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